报告显示:2024年1月17日10时29分许,重庆市开州区三逸混凝土有限公司所属渝D55**8重型特殊结构货车,在重庆市开州区省道206线米路段(竹溪场镇),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27万元。
经调查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因驾驶人未充分观察道路情况确保行车安全导致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经重庆市鑫道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渝鑫技术鉴字〔2024〕T2-021号),该车灯光信号有效,转向有效,行驶系统、传动系统工况正常无故障;驻车制动有效、行车制动有效。
事故现场位于重庆市开州区省道206线米路段(竹溪场镇),道路呈东西走向,东往正安街道方向,西往临江镇方向,该路段为平直路段,道路两侧为居民房屋,双向车道,事故路段道路中心为单黄实线,设有人行横道,两侧设有非机动车道,该路段为机非分离式交通。
重庆市✅开州区三逸混凝土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2******X49,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何*华;公司住所:重庆市开州区竹溪镇平溪村2社。
2024年1月17日10时✅29分许,冯*国持A2E类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渝D55**8重型特殊结构货车沿省道206线行驶,当车行驶至重庆市开州区省道206线米路段(竹溪场镇),遇行人王*奎沿车行方向从右至左横过人行横道,因冯*国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停车让行再次起步时未充分观察车前行人横过情况,致渝D55**8重型特殊结构货车刮撞并碾压王*奎,造成王*奎受伤经抢救无效于2024年1月19日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冯*国紧急将车停下并打开了应急灯,立即下车查看了王*奎的情况。接着拨打了120和110,然后联系了重庆市开州区三逸混凝土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120车将王*奎送至医院,经抢救无效于2024年1月19日死亡。民警到达现场后,对事故现场进行了勘查,通知冯*国到开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接受调查。
本次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27万。目前赔付已到位,死者家属情绪稳定无机房客梯,无重大舆✅情发生,无不稳定因素。
重庆市开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第010号)责任认定“当事人冯*国承担本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冯*国驾驶渝D55**8重型特殊✅结构货车进行货运工作,属道路运输行为,故本次事故具有道路交通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的双重属性。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此次事故等级属于一㊣般事故。综合分析引发本次事故的各种原因,调查认定,该起事故为㊣道路运输中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冯*国。驾驶渝D55**8重型特✅殊结构货车,未充分观察道路情㊣况确保行车安全,造成事故。其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冯*国是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人,承担✅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建议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重庆市开州区三逸混凝土有限公司。系本次事故道路运输主体企业。经调查,重庆市开州区三逸混凝土有限公司资质齐全有效,配有安全管理人员设有安全管理负责人,设有安全管理科室,建立了安全生产和岗位责任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路检✅路查制度、隐患排查制度等。对冯*国等驾驶员进行了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上岗。
冯*国驾驶机动车未充分观察道路情况确保行车安全发生事故,该事故的发生与重庆市开州区三逸混凝土有限公司无直接因果关系自动人行道结构图。调查未发现,重庆市开州区三逸混凝土有限公司在本次事故中存在违法行为,故建议不予行政处罚,交由区交通运输委处理。